纸质图书借阅制度
1、凭本人身份证缴纳一百元押金办理借阅证,借阅证退还时,凭押金收据和借阅证退还押金;
2、报刊、地方文献、古籍书籍只提供馆内阅览,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除外);
3、我馆实行开架借阅馆藏一体化,进入图书馆请读者凭借阅证入库找书;
4、所借图书价格一次不能超过100元,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找到需要的图书后,请到图书馆借阅台办理借阅手续;
5、读者借书时请仔细检查该书是否有涂画、缺页或其他损坏现象,如有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否则读者在还书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读者所借的图书必须由图书馆借阅台工作人员输入计算机流通系统后方可借出,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不得带出图书馆,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7、读者还书时请到图书馆指定还书处办理还书手续;
8、请读者按时归还图书,逾期将按每本书0.5元/天计算罚金,借书超期且未还者,以后再不能从我馆借书,我馆将未归还者姓名预以张榜公布。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本馆电子阅览室是面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浏览、查阅和阅读的免费网络服务,我馆与省图书馆实现协议共享,有电子图书10万余册,是利用多媒体计算机网络阅读各种电子读物的专用阅览室;为了充分利 用好电子阅览室的作用,更好发挥电子阅览室功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特制定本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进入电子阅览室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规,自觉抵制不道德的行为;禁止登录不健康网站;禁止上网聊天、 玩游戏等;禁止使用视频;拒绝与电子阅览无关的行为。
2、未成年人一次上机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累计上机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学生上课时间一率不接待学生。
3、阅览室内多媒体计算机网络主要用于电子读物阅览,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用途。
4、为保证多媒体计算机网络安全,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一律视为对网络的攻击。对网络的任何非法使用,将根据情 节以及产生的后果予以处罚。
5、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光盘、 U盘等。因特殊情况需使用者,应提交管理人员进行无毒认证 后方可使用。
6、使用者必须自觉爱护阅览室内所有硬件及软件,严禁野蛮操作。凡不按规定使用而造成的硬件和软件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7、进入电子阅览室不得高声喧哗,应保持室内安静,保持室内整洁,不在室内吸烟、进食。不许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电子阅览室。
8、自觉爱护室内的所有设备,规范操作。不得随意移动、拆卸电脑设施。管理人员有权删除不按要求存放的文件和上机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文件。
9、使用过程中若发现电脑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管理员报告。电脑使用完毕,要按程序及时关闭,切断电源方能离开。
10、阅览室内计算机主要使用于电子阅览,读者不得对计算机软件部分进行下列更改:
①修改计算机的显示属性,包括背景、界面风格、鼠标指针、默认图标等。
②设置个性化的屏幕保护程序及密码。
③安装任何软件。
④修改任何驱动器及目录的共享属性。
⑤删除任何系统文件或文件夹。
11.任何读者不得在本阅览室观看含有色情、反动、迷信、暴力等内容的电子出版物。
12、电子阅览室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读者需持借阅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登记无误后方可进入,并予以核对登记。